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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條約

出自微國家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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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條約》(英:Bohai Treaty)光嶺共和民主邦聯虛構歷史中,游絲加斯共和聯邦菲尼聯合王國間簽訂的一份戰後條約。

起因

西元1223年4月10日,菲尼聯合王國登陸游絲加斯共和聯邦,進行佔領行動。

西元1224年8月3日,菲尼聯合王國游絲加斯共和聯邦在合肥一帶進行交戰。

西元1227年5月21日,在游絲加斯共和聯邦新任總理的領導及奉獻下,終於打敗菲尼聯合王國,拿回失土。

條約內容

菲尼聯合王國作為戰敗方,需與游絲加斯共和聯邦簽訂此「渤海條約」,期望兩國在未來重新恢復當初之和平、穩定。

渤海條約全文如下:

一、菲尼聯合王國作為戰敗方,需向游絲加斯共和聯邦進行軍事賠償。

二、菲尼聯合王國在戰敗簽署此條約以後,永久性不開放菲尼聯合王國再度登陸我國。

三、菲尼聯合王國在戰敗簽署此條約以後,永久性不開放菲尼聯合王國再度插手中原局勢。

四、若擅自毀約,游絲加斯共和聯邦將對菲尼聯合王國進行軍事行動。

五、「渤海條約」之生效期於西元1227年8月1日至其中一方亡國為止。

後續

菲尼聯合王國離開中原地區後,回到本土菲律賓,中原局勢及版圖明顯改變:

1229年中原局勢圖(菲尼撤退後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