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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亞市政局外交部」: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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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英語: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Hsinia City),是[[新亞市]]有關外交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其依《新亞市憲》第141條之規定,以捍衛新亞市主權及維護城市利益,致力推動繁榮新亞之外交政策以及強化國際地位之對外關係,作為基本政策方針,並管轄新亞各駐外單位。
'''外交署'''(英語: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Hsinia City),是[[新亞市]]有關外交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成立於民國114年2月1日,前身為新亞黨中央通訊委員會。其依《新亞市憲》第141條之規定,以捍衛新亞市主權及維護城市利益,致力推動繁榮新亞之外交政策以及強化國際地位之對外關係,作為基本政策方針,並管轄新亞各駐外單位。
 
由於市政府在建市初期尚未組建,在外交署正式成立前,新亞黨成立中央通訊委員會,代替外交署職能。外交署成立後,新亞黨中央通訊委員會解散,由外交署取而代之。

於 2026年7月15日 (三) 00:33 的修訂

外交署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外交署署徽
機構概要
成立時間 2025年2月1日,​19個月前​(2025-02-01)
管轄範圍 新亞市
駐地 新亞市誠明區市政路7號
年度預算 新亞圓10億元
首長
  • 署理幹事:從缺
  • 政務次長:從缺
  • 常務次長:從缺
  • 主任秘書:從缺
  • 發言人:從缺
任命者 市政局成員候選人內部選出
上級部門 市政局
內部單位 暫未組織
下設機構
  • 暫未組織
授權法源
  • 《市政局組織法》
    <《外交署組織法》

外交署(英語: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Hsinia City),是新亞市有關外交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成立於民國114年2月1日,前身為新亞黨中央通訊委員會。其依《新亞市憲》第141條之規定,以捍衛新亞市主權及維護城市利益,致力推動繁榮新亞之外交政策以及強化國際地位之對外關係,作為基本政策方針,並管轄新亞各駐外單位。

由於市政府在建市初期尚未組建,在外交署正式成立前,新亞黨成立中央通訊委員會,代替外交署職能。外交署成立後,新亞黨中央通訊委員會解散,由外交署取而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