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亞市政局外交部」: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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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 | '''外交署'''(英語: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Hsinia City),是[[新亞市]]有關外交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成立於民國114年2月1日,前身為新亞黨中央通訊委員會。其依《新亞市憲》第141條之規定,以捍衛新亞市主權及維護城市利益,致力推動繁榮新亞之外交政策以及強化國際地位之對外關係,作為基本政策方針,並管轄新亞各駐外單位。 | ||
由於市政府在建市初期尚未組建,在外交署正式成立前,新亞黨成立中央通訊委員會,代替外交署職能。外交署成立後,新亞黨中央通訊委員會解散,由外交署取而代之。 | |||
於 2026年7月15日 (三) 00:33 的修訂
| 外交署 | |
|---|---|
|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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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署署徽 | |
| 機構概要 | |
| 成立時間 | 2025年2月1日 |
| 管轄範圍 | 新亞市 |
| 駐地 | 新亞市誠明區市政路7號 |
| 年度預算 | 新亞圓10億元 |
| 首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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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命者 | 市政局成員候選人內部選出 |
| 上級部門 | 市政局 |
| 內部單位 | 暫未組織 |
| 下設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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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權法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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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署(英語: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Hsinia City),是新亞市有關外交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成立於民國114年2月1日,前身為新亞黨中央通訊委員會。其依《新亞市憲》第141條之規定,以捍衛新亞市主權及維護城市利益,致力推動繁榮新亞之外交政策以及強化國際地位之對外關係,作為基本政策方針,並管轄新亞各駐外單位。
由於市政府在建市初期尚未組建,在外交署正式成立前,新亞黨成立中央通訊委員會,代替外交署職能。外交署成立後,新亞黨中央通訊委員會解散,由外交署取而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