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亞市政局外交部」:修訂間差異
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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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行: | 第22行: | ||
|內部單位 = 暫未組織 | |內部單位 = 暫未組織 | ||
|附屬機關 = 暫未組織 | |附屬機關 = 暫未組織 | ||
|授權法源 = 《市政局組織法》<br> | |授權法源 = 《市政局組織法》<br>《外交署組織法》 | ||
|員額任期 = | |員額任期 = | ||
|員額 = | |員額 = | ||
於 2026年8月19日 (三) 22:25 的修訂
| 外交部 | |
|---|---|
|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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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部徽 | |
| 機構概要 | |
| 成立時間 | 2025年2月1日 |
| 管轄範圍 | 新亞市 |
| 駐地 | 新亞市誠明區市政路7號 |
| 年度預算 | 新亞圓10億元 |
| 首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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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命者 | 市政局成員候選人內部選出 |
| 上級部門 | 市政局 |
| 內部單位 | 暫未組織 |
| 下設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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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權法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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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英語: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Hsinia City),是新亞市有關外交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成立於民國114年2月1日,前身為新亞黨中央通訊委員會。其依《新亞市憲》第141條之規定,以捍衛新亞市主權及維護城市利益,致力推動繁榮新亞之外交政策以及強化國際地位之對外關係,作為基本政策方針,並管轄新亞各駐外單位。
由於市政府在建市初期尚未組建,在外交部正式成立前,新亞黨成立中央通訊委員會,代替外交署職能。外交部成立後,新亞黨中央通訊委員會解散,由外交部取而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