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万共和國自治區事務處」: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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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厂万共和國總統委任首任處長[[薩拉威]]於2024年1月1日成立之負責處理自治區下轄事機關等事務之機關。 | 由厂万共和國總統委任首任處長[[薩拉威]]於2024年1月1日成立之負責處理自治區下轄事機關等事務之機關。 | ||
另外,[[爪哇-峇厘自治區]]僅在名義上屬於自治區事務處,實際上享有最高自治權 | 另外,[[爪哇-峇厘自治區]]與[[新亞市]]僅在名義上屬於自治區事務處,實際上享有最高自治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