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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希提亞帝國最高皇家憲法」: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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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希提亞帝國最高皇家憲法》(英文:The Supreme Royal Constitution of the Empire of Rositia)''',是[[洛希提亞帝國]]的第二部憲法,也是綜觀其歷史上的第五部憲法<ref>前四部分別為'''《托伊瓦茨聯合王國最高法》''''''《大明帝國行政臨時法》'''、'''《大明基本法》'''與'''《洛希提亞皇家憲法》。'''</ref>,於2023年9月1日由國務院召開的新憲制定委員會起草,於同年11月21日通過並於隔日公告,預計於2024年1月1日啟用,以取代現行的[[洛希提亞皇家憲法|皇家憲法]]。一般情形下,該憲法被稱為「'''皇家新憲'''」、「'''最高'''」或「'''最高憲'''」,用以與舊憲法進行區別
'''《洛希提亞帝國最高皇家憲法》(英文:The Supreme Royal Constitution of the Empire of Rositia)''',通稱「'''皇家新憲'''」或「'''最高憲'''」,是[[洛希提亞帝國]]的第二部憲法,於2023年9月1日由當時[[洛希提亞國務院|國務院]]召開的新憲制定委員會起草,於同年11月21日通過並於隔日公告,並於隔年1月1日取代'''[[洛希提亞皇家憲法|《洛希提亞皇家憲法]]'''作為洛希提亞帝國的最高憲制性文件


== 沿革 ==
皇家新憲正文共五章四十五條,不同以往制定之憲法完全照搬現實國家的憲法,皇家新憲在制定上以日本明治憲法作為結構編排上的參考,並以[[萊洛契婭主義]]作為基本理念,施行[[洛希提亞君主|君主]]及[[洛希提亞帝國議院|帝國議院]]相互制衡的二元制君主立憲制,帝國的法律與敕令皆以此作為框架。
 
== 制憲背景 ==


=== 舊有憲法的不合時宜 ===
=== 舊有憲法的不合時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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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柯龍晋]]重新復政後,認知到過往的完全民主制度下的君主立憲制已經不合適,並認為該著手準備結束[[洛希提亞特色君主立憲制]],便有意藉此機會重新撰寫新憲法,但由於編寫新憲茲事體大,便只好於同年3月先行實施增修條文,將舊憲法部分不合時宜的條文進行調整,也以便後續的相關事務執行。
2023年1月[[柯龍晋]]重新復政後,認知到過往的完全民主制度下的君主立憲制已經不合適,並認為該著手準備結束[[洛希提亞特色君主立憲制]],便有意藉此機會重新撰寫新憲法,但由於編寫新憲茲事體大,便只好於同年3月先行實施增修條文,將舊憲法部分不合時宜的條文進行調整,也以便後續的相關事務執行。


=== 新憲法的制定過程 ===
== 歷史沿革 ==
2023年7月,洛希提亞政府開始針對新憲法的執行展開可行性研究。
2023年7月,基於舊憲法的諸多問題,洛希提亞政府內部開始針對新憲法草案制定展開可行性研究。


2023年8月19日,時任[[洛希提亞總理大臣]][[柯龍晋]]出席[[2023年福爾摩沙微國家共同體大會]]時,向各國代表談及此事。
2023年8月19日,時任[[洛希提亞總理大臣]][[柯龍晋]]出席[[2023年福爾摩沙微國家共同體大會|2023年福共體大會]]時,向與會代表首次公開此事並徵詢相關看法


2023年9月1日,國務院正式成立新憲制定委員會,開始進行新憲法的起草。
2023年9月1日,國務院正式成立新憲制定委員會,開始進行新憲法的起草。


制定期間雖多次表示出現不少問題,但最終仍在預計時間內的11月17日完成條文的編寫,同月21日完成校稿並通過,並於隔日發出公告。
2023年11月17日憲法草案完成編寫,同月21日完成校稿並通過,並於隔日公告


== 概要 ==
2024年1月1日,新憲法生效取代'''[[洛希提亞皇家憲法|洛希提亞皇家憲法》]]。'''
'''皇家新憲'''以日本明治憲法作為主要參考依據,並融入部分[[萊洛契婭主義]],實施以[[洛希提亞君主|君主]]及[[帝國議院(洛希提亞)|帝國議院]]相互制衡的二元制君主立憲制,帝國的法律與敕令皆以此作為框架


=== 政府的運作 ===
2024年9月9日,通過[[皇家新憲第一次修正案]]。


* '''三權分立與兩權分立'''——皇家新憲明確寫明帝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屬[[國務院(洛希提亞|務院]][[帝國議院(洛希提亞)|帝議院]]、[[皇裁判院洛希提亞)|皇家裁判院]],但當帝國議院因故無法履行職務時,君主得以敕命暫停選舉並命令其與國務院組成[[總轄院(洛希提亞|總轄院]],形成類似[[華江斯坦君憲國]]的兩權分立制。
== 憲法內文 ==
* '''二元制君主立憲制'''——皇家新憲架構下的洛希提亞帝是以[[洛希提亞君主|君主]]及[[帝國議院(洛希提亞|帝議院]]相互制衡二元制君主立憲制,但因為皇室特的緣故,君主相較於帝國議院擁有更大的權力
'''皇家新憲'''正文共五章四十五條,'''第一章('''講述、國家象徵等概要;'''第二章(君主)'''講述君主的地位、統治權、皇室特權等;'''第三章('''保障的權益;'''第四章(帝國政府)'''講述政府的權力歸屬、職責等;'''第五章(憲法)'''講述憲法的相關條款
* '''君主手握大權'''——君主依得任免除帝國議院議員外一切職位,並可以否決帝國議院提出的法律或修正案,並持有多項皇室特權,使得極端情況下更傾向君主專制


=== 憲法序言 ===
=== 憲法序言 ===
洛希提亞帝國憲法的序言由140個字構成。<blockquote>洛希提亞帝國,由君主與帝國議院構成的憲政體系,堅信自由、平等、博愛,我們將致力於建立一個和諧、繁榮與公正的國家。為保障社會的穩定、促進帝國的發展、確保公民的權益,並確保法治的實現,制定此憲法。我們對這個國家和人民立下了共同的承諾,期許君主和議院相互努力,共同追求這個理想中的社會。</blockquote>
洛希提亞帝國憲法的序言由140個字構成。<blockquote>洛希提亞帝國,由君主與帝國議院構成的憲政體系,堅信自由、平等、博愛,我們將致力於建立一個和諧、繁榮與公正的國家。為保障社會的穩定、促進帝國的發展、確保公民的權益,並確保法治的實現,制定此憲法。我們對這個國家和人民立下了共同的承諾,期許君主和議院相互努力,共同追求這個理想中的社會。</blockquote>
== 憲法正文 ==
'''皇家新憲'''正文共五章四十五條,'''第一章(國家)'''講述國名、國家象徵等概要;'''第二章(君主)'''講述君主的地位、統治權、皇室特權等;'''第三章(國民)'''保障國民的權益;'''第四章(帝國政府)'''講述四院<ref>指'''國務院'''、'''帝國議院'''、'''總轄院'''與'''皇家裁判院。'''</ref>的權力歸屬、職責等;'''第五章(憲法)'''講述憲法的相關條款。


=== 行政權 ===
=== 行政權 ===
依據皇家新憲第四章第二十四條規定,洛希提亞帝國行政權歸屬君主、國務院及其下轄各省會。而憲法同時規定國務院總理大臣及各省會大臣由君主直接任命,因此一定程度上,行政權可視為由君主完全掌控的。
=== 立法權 ===
=== 立法權 ===
依據皇家新憲第四章第二十六條規定,洛希提亞帝國立法權歸屬君主與帝國議院。議員依法由民選產生,並議決君主、國務院或自身提出之法律案。憲法同時也規定,帝國的一切法律,都需要有帝國議院的協贊,另一方面,君主得依據皇室特權否決掉帝國議院通過的法案,使雙方一定程度上形成相互制衡。
=== 司法權 ===
=== 司法權 ===
依據皇家新憲第四章第三十八條及第三十九條規定,洛希提亞帝國司法權歸屬君主領導的皇家裁判院。
=== 總轄院 ===
總轄院是帝國議院無法履行職務時,與國務院共同組成,掌管帝國的行政權與立法權,職權類似於[[聯邦執政宮|華江斯坦聯邦執政宮]]。
相對於舊憲法,代表司法權的裁判院(皇家裁判院)在新憲法中被重新獨立出來。
=== 憲法的最高地位 ===
=== 憲法的最高地位 ===
<blockquote>'''第四十四條'''
<blockquote>'''第四十四條'''
第59行: 第46行:
<blockquote>'''第四十二條'''
<blockquote>'''第四十二條'''


本憲法條款,將來如有必須修正時,應以敕命,將議案交付國議議之。
本憲法條款,將來如有必須修正時,應以敕命,將議案交付眾議院或務會議議之。


此議案,非經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出席,不得開議。非經出席議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多數同意,不得為修正之議決。
此議案於眾議院運作時,非經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出席,不得開議。非經出席議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多數同意,不得為修正之議決。通過後,君主得行使皇家特權,退回眾議院進行重議一次。若經全體議員四分之三出席,且出席議員四分之三以上之多數同意,君主需承認修正之議決通過


帝國君主同意通過修正之議決,得視為修正案通過。</blockquote>
眾議院關閉時,修正之議決通過與否由時任君主聖斷。</blockquote>


== 參見 ==
== 參見 ==

於 2024年12月1日 (日) 13:21 的最新修訂

洛希提亞帝國最高皇家憲法
檔案:洛希提亞皇家新憲封面.jpg
概況
司法轄區  洛希提亞帝國 本土及海外屬地
起草日期 2023年09月01日
批准日期 2023年11月21日
生效日期 2024年01月01日
政體 單一議會制
二元制君主立憲制
政府架構
政府分支 3個
國家元首 洛希提亞君主
立法機關 洛希提亞帝國議院
行政機關 洛希提亞總轄院
司法機關 洛希提亞風紀院
制定歷史
修憲次數 1次
原始文本
保存地點
提亞都潔芙緹宮
起草人 新憲制定委員會
文本類型 紙本、PDF電子檔
已取代 洛希提亞皇家憲法

《洛希提亞帝國最高皇家憲法》(英文:The Supreme Royal Constitution of the Empire of Rositia),通稱「皇家新憲」或「最高憲」,是洛希提亞帝國的第二部憲法,於2023年9月1日由當時國務院召開的新憲制定委員會起草,於同年11月21日通過並於隔日公告,並於隔年1月1日取代《洛希提亞皇家憲法》作為洛希提亞帝國的最高憲制性文件。

皇家新憲正文共五章四十五條,不同以往制定之憲法完全照搬現實國家的憲法,皇家新憲在制定上以日本明治憲法作為結構編排上的參考,並以萊洛契婭主義作為基本理念,施行君主帝國議院相互制衡的二元制君主立憲制,帝國的法律與敕令皆以此作為框架。

制憲背景

舊有憲法的不合時宜

自2020年改制以來所撰寫的舊憲法,延續自大明時期的三權分立的君主立憲制,然而改制之後,一方面新生的瑪斯蒂爾形成完全的單人國家,另一方面,國際狀況的不穩定使得時任總理大臣柯龍晋不敢輕易敞開國門招收新人,致使長久以來,其規定的眾議院及裁判院無法組成,其職務被迫由國務院承擔,而這實際上直到憲法增修條文實施前都是違憲的行為[1]

國家體制的改變

2023年1月柯龍晋重新復政後,認知到過往的完全民主制度下的君主立憲制已經不合適,並認為該著手準備結束洛希提亞特色君主立憲制,便有意藉此機會重新撰寫新憲法,但由於編寫新憲茲事體大,便只好於同年3月先行實施增修條文,將舊憲法部分不合時宜的條文進行調整,也以便後續的相關事務執行。

歷史沿革

2023年7月,基於舊憲法的諸多問題,洛希提亞政府內部開始針對新憲法草案的制定展開可行性研究。

2023年8月19日,時任洛希提亞總理大臣柯龍晋出席2023年福共體大會時,向與會代表首次公開此事並徵詢相關看法。

2023年9月1日,國務院正式成立新憲制定委員會,開始進行新憲法的起草。

2023年11月17日憲法草案完成編寫,同月21日完成校稿並通過,並於隔日公告之。

2024年1月1日,新憲法生效取代《洛希提亞皇家憲法》

2024年9月9日,通過皇家新憲第一次修正案

憲法內文

皇家新憲正文共五章四十五條,第一章(國家)講述國名、國家象徵等概要;第二章(君主)講述君主的地位、統治權、皇室特權等;第三章(國民)保障國民的權益;第四章(帝國政府)講述政府的權力歸屬、職責等;第五章(憲法)講述憲法的相關條款。

憲法序言

洛希提亞帝國憲法的序言由140個字構成。

洛希提亞帝國,由君主與帝國議院構成的憲政體系,堅信自由、平等、博愛,我們將致力於建立一個和諧、繁榮與公正的國家。為保障社會的穩定、促進帝國的發展、確保公民的權益,並確保法治的實現,制定此憲法。我們對這個國家和人民立下了共同的承諾,期許君主和議院相互努力,共同追求這個理想中的社會。

行政權

立法權

司法權

憲法的最高地位

第四十四條

無論法律、規則、命令,或以其他名稱,凡與本憲法不相牴觸之現行法令,均有遵守之效力。

與本法牴觸者,應於本法正式實施前,進行修正或廢除,逾期者將自動失效。

憲法修正程序

第四十二條

本憲法條款,將來如有必須修正時,應以敕命,將議案交付眾議院或國務會議議之。

此議案於眾議院運作時,非經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出席,不得開議。非經出席議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多數同意,不得為修正之議決。通過後,君主得行使皇家特權,退回眾議院進行重議一次。若經全體議員四分之三出席,且出席議員四分之三以上之多數同意,君主需承認修正之議決通過。

當眾議院關閉時,修正之議決通過與否由時任君主聖斷。

參見

參考文獻

  1. 《皇家憲法增修條文》第二章第六條寫明,「特殊時期,帝國眾議院人數若不滿七人,應暫停營運,其相關職責由國務院代理。」